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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主题: 关于最新下达的行政通知。严肃。
评论对象: Admin | 2005-5-13 22:16:51
评论言论: [COLOR=red]今日接到域名提供商转发国务院291、292号令。
明确非营利性网站必须采取备案制度。
明确任何交互性质网页必须采取预审制度。

现将最近事项阐述如下:
1,本人已向信息产业部正式提交备案申请。
2,请各位达人最好能神通广大到沟通浙江省通信管理局,为本站颁发BBS预审。
3,备案失败将面临关闭网站。
4,预审失败将面临关闭bbs。
5,若备案失败,将考虑更换域名,如二级域名mayafa.XXX.com或IP直接访问......
6,若预审失败,将考虑更换目录,如www.mayafa.com/pps......
7,失败的替代措施被发现面临罚金......
8,在20天申请期间内,从严执行版规。
9,本人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表示抱歉。

孟一凡 2005年5月13日

再次对大家一年以来的支持表示谢意。[/COLOR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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